站内公告:
同爱天空|同性资讯门户 首页 新闻 国内资讯 台法官:称某人“同性恋”并不是贬抑

台法官:称某人“同性恋”并不是贬抑

103821 0 原作者: 淡蓝LGBT资讯 来自: 淡蓝LGBT资讯
简介
桃园市议员王浩宇近日起诉市议员詹江村和一名游姓女子,以二人称他是同性恋,导致其名誉受损为由索赔。桃园地方法院法官今天驳回起诉,并在判决中指出:“同性恋”一词描述的是性倾向,属于中性词汇,在当今多元开明 ...

台法官:称某人“同性恋”并不是贬抑


桃园市议员王浩宇近日起诉市议员詹江村和一名游姓女子,以二人称他是同性恋,导致其名誉受损为由索赔。桃园地方法院法官今天驳回起诉,并在判决中指出:“同性恋”一词描述的是性倾向,属于中性词汇,在当今多元开明的社会中,同性恋已得到相当的认同与支持,同性婚姻也获保障,因此“同性恋”并非贬抑之词。如果在法律上认为被指同性恋就是名誉受损,形同法律公然歧视这种性向,不合乎平等原则。法官说,即使詹、游二人所言不一定为真,但也并未导致王浩宇名誉受损,据此驳回起诉,此案仍可上诉。

台法官:称某人“同性恋”并不是贬抑


审核员:新闻编辑部-Robin   来源:淡蓝LGBT资讯

收藏 邀请 举报
赞一个

相关阅读

此篇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

请发表评论

全部评论

热点推荐

系统推荐

猜你喜欢